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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代表处和外商独资公司是同一个概念吗?

作者:Z6·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 发表时间:2020-12-24 17:15:07 浏览次数:105

许多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注册上海公司时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是设立外国代表处还是独资公司?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哪个更适合在中国投资?

英文代表处简称代表处。英文的一家外商独资(商业)公司被称为外商独资企业(WFOE)。接下来,我们将重点讨论外国代表处和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的区别。

注册上海公司代表处和外商独资公司是外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组织形式。两者之间的具体区别如下:

首先,这两种功能和效果是不同的:

代表处:作为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先锋,代表处主要从事联络业务和市场营销。它的主要功能是帮助外国母公司在中国大陆做一些联络、准备和辅助工作。代表处本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在中国内地开展商业活动。代表处不能以其名义直接与供应商或客户签订合同(但母公司可以与代表处的客户签订合同),不能申请拥有独立的进出口权,不能申请有资格作为一般纳税人,不能独立雇佣员工等。

注:注册上海公司,商业公司的代表处一般在以下情况下设立:

1.在外商投资中国,之初,他们并不十分了解市场。通过设立代表处、雇用少量员工(一般在10人以内)、初步探索市场、探索商机、扩大企业形象、建立伙伴关系等方式。

2.已经与国内企业建立了初步联系,但对于这个行业,国内供应商可以直接与外国母公司联系,包括签订合同和交货,也可以直接与外国母公司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设立代表处作为监督和日常联络机构。

3.就公司形式和功能而言,外商独资贸易公司的适用性、灵活性和发展性将大大优于代表处。客户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组织类型。

二、政府对两者的态度不同:

政府对这两种组织形式的接触和监督是不同的。总的来说,我们对代表处宽容,对独资公司严格。从行业准入、税收安排、设立程序等方面可以看出以上几点。起初,在许多行业,中国政府只允许设立代表处,不允许公司。这段时间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自19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允许设立代表处,而外国贸易公司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才逐步开始自由化。2004年商务部发布第8号令后,可以说外商投资贸易公司只有进入有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今年是2006年,现在很多行业,如广告、石油等。政策仍然相对严格。建立一家外商独资公司并不容易。然而,设立代表处相对容易。除了金融和其他领域的特别规定外,在其他行业设立代表处几乎没有(651,390)阻力。

三、政府对两者的征税政策是不同的:

(一)、代办税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外国母公司是由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咨询机构、财务公司等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

由于此类代表处在中国的服务基本上可以被视为外国母公司服务的衍生产品,因此即使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其所做的工作也与设立外商独资服务公司没有什么区别。这种公司属于特殊类型,可以按照正常的票税点规定购买发某票和纳税(但是,这样的代表处目前很难申请)

2.从事服务业、贸易和代理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代表处类型)。官方定义如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部客户及其他企业从事中介介绍和代理服务,或为其母公司及其关联子公司(直接指定常驻代表机构的公司除外)提供服务,且不能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信息,并使用凭证正确申报收入金额;或者常驻代表机构无法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来区分是自营商品贸易还是代理商品贸易。此类中国代表处无权签署合同或收取费用。这些代表主要从事营销和业务联系,税收主要通过资金转换来计算。预期税率约为支出的10%。

3.外国政府驻华代表机构或部分国际非营利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或出具证明其从事自我管理贸易而非代理贸易的证明。此类代表在获得税务免税批准后可免税申请。

(2)外商独资公司税收:

就像普通公司一样,它完全基于中国现行税收政策。一般来说,注册上海公司将增加5%的营业税,或17%的增值税,33%或15%的所得税,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四、这两种人员的就业情况不同:

代表处无权独立招聘员工,必须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合格人才中介机构运作。

外商独资贸易公司可以独立招聘员工,并可以独立向员工支付三金或四金。

五、两种金融服务是不同的:

代表处可以在银行开户或接受外汇,但只能用于日常业务支出。不能在银行开立信用证账户,也不能获得其他更广泛的金融服务。但是,外商独资贸易公司只要符合银行的相关要求,就可以在银行开立各种类型的账户。并可通过各种金融机构享受融资、财务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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