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究竟该如何设置动态股权的分配机制?这是个大命题,今天我们先来谈谈使用公司动态股权需要满足以下几项原则:
准确量化贡献度
常常说创业合伙人是背靠背作战,每个人都有各自擅长的一面,紧密合作以取得突破。因此就非常有必要建立恰当的计算模型来衡量每个合伙人的贡献度,并将贡献度与股权直接挂钩,实现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根据合伙人贡献度的大小来进行股权比例的调整,体现阶段性成果,避免有人躺在股权上睡大觉,从而产生分配不公。
良好的回购机制
创业过程中,或者有人不看好公司前景而选择离开,或者公司发展需要不断的调整和补充新鲜血液,因此公司股权必须是一套开放的构架,既能出得去也能进得来,特别是对于将来会产生回购需求的合伙人,提前制定好回购的条款,针对不同的退出情况,或者零元回购,或者等值分期回购,或者溢价回购,甚至“金色降落伞”制度,都可以成为动态股权机制的一部分。
股权动态机制书面条款
书面条款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公司章程,也可以是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合同。避免草率的创业,更要避免半年同心同德、一年内同床异梦、一年以上开始同室操戈、两年后同归于尽的“四同”式合伙。另外正式化的股权协议,可以让所有的合伙人和公司高管都能够感觉到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制度,从正面起到股权激励应有的作用。
股权激励不是让公司所有人成为股东,而是让公司所有人都有机会成为股东。股权激励的核心目的并非仅仅在于培养了多少个股东,而更在于打造了多少个像老板一样思考和行动的小老板、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