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优政策,服务业按照0.5%-3.5%,建筑业按照0.35%-2.45%,商贸类按照0.25%-1.75%。在缴纳以上税费之后,个人独资企业账户中的款项即可自由支配。对企业而言,在税收扶持低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既解决了企业承担过高税负的问题,又可以获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某票作为进项。而且,企业全程只需要配合提供注册材料即可,其他事项由慧安财税全程托管服务,安全省心。
【适用场景】
1、定价转移:公司利润高,配套使用个独,作为公司业务合作对象。
2、业务转移:直接将现有业务转移到个独来进行,享受个独的低税率+高扶持的双重优惠。
3、工资代发(工资/劳务/提成奖金等):改变收入类型,由工资收入、劳务收入、提成奖金收入变为经营所得收入,从而享受低税率。(比如: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高净值人群、网红、演艺体育明星、讲师、行业专家、专业顾问、设计师、律师、私募管理人、基金经理等)
【案例说明】
举例1(个人所得税节税案例):
普通模式个人独资企业模式王先生是从事房地产的专家,与某公司A签订了地产项目居间协议,公司A将500万佣金转给王先生前,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税率高达32%王先生使提供的个人独资模式
王先生使用自己的个独企业与某公司A签署了居间协议,公司A将佣金转给王的个独企业,税率仅5.01%劳务收入超过5万部分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个税税额为:5000000×(1-20%)×40%-7000=1593000元
个税税负率为:1593000÷5000000=31.86%个独增值税:5000000÷(1+3%)×3%=145631元
个独附加税:145631.07×10%=1456元
个独个税:5000000÷(1+3%)×10%=485436.89元,按照个体工商户的五级累进税率,30-50万的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计算个税为5000000÷(1+3%)×10%×30%-40500=105131元
以上合计税额为:145631+1456+105131=252218元
相较普通模式节税1593000-252218=1340782,节税比例高达1340782÷1593000=84.17%。
举例2(企业所得税节税案例):
假设上海慧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在500万,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上海慧安建筑设计事务所(下称B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
A公司B企业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企业所得税:个独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红):
(300-75)*20%=45万元个人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元税款合计:14.56+75+45=134.56万元 税款合计:14.56+10.51=25.07万元
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25.07/500=5.01%,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25.07=109.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09.49/134.56=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