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七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个渠道: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
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税务机关提供了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选择使用预填服务并确认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后即可快速办理年度汇算,非常方便快捷。此外,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邮寄办。
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邮寄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各省(区、市)税务将指定专门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公告》第九条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区、市)税务公告的地址。邮寄申报需要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三是大厅办。
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或邮寄,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